新外商投资目录发布 重在提升制造业
发布时间:2017.02.17
日前,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发布了《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目录》修订,主要调整和变化集中在制造业改造提升与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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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后的新《目录》服务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将引导外资更多投向现代农业、高新技术、先进制造、新能源、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发展现代产业体系。新《目录》将于2012年1月30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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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业提升成调整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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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已成为全球第二大引资国。此次《目录》的修订,旨在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新《目录》增加了鼓励类条目,减少了限制类和禁止类条目。同时,取消部分领域对外资的股比限制,有股比要求的条目比原目录减少1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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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业是新型工业化发展道路的重要基石,制造业改造与提升有利于中国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发展。当前,我国制造业水平仍有待进一步提高,将高端制造业作为鼓励外商投资的重点领域,有利于提升制造业整体竞争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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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目录》在鼓励类中增加了纺织、化工、机械制造等领域新产品、新技术条目。同时,鼓励外商投资循环经济,鼓励类增加了废旧电器电子产品、机电设备、电池回收处理条目;考虑汽车产业健康发展的要求,将汽车整车制造条目从鼓励类中删除;为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盲目重复建设,将多晶硅、煤化工等条目从鼓励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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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投资向新型产业倾斜
新《目录》明确指出,要抓住国际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机遇,鼓励外商投资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提升我国承接国际产业转移的层次和水平,培育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
针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实际,在修订过程中,新《目录》在鼓励类增加了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基于IPv6的下一代互联网系统设备等条目,取消了新能源发电设备条目的股比要求。